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2、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扩展资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3.0.3 监督机构应建立业务管理的有关制度。监督人员在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时、应持证上岗、并不得少于2人。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对发现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及时发出监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3.0.4 监督机构应根据本地区年度建设规模、质量状况和年度质量工作目标以及本身***情况、制定本地区年度或阶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内容:
1、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
4、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5、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质监站主要是代表***职能部门(建设局)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质监站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一、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受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二、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有影响使用功能的部位、现场施工安全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三、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提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四、负责做好本地与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普及工作。参与“天府杯”、“标化工地”、“攀枝花杯”的申报、初审、评审工作,推动我市质量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五、公示受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状况,受理受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投诉工作。六、组织参加各类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大检查,参与或授权主持发生在本市区域内的重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七、负责本地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与管理;审查区、县监督站的资质,指导区、县站的监督业务;考核本地区监督站和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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